虛擬資產服務法是什麼? 台灣、香港、新加坡加密貨幣監管比較
三地都
重點
- 截至
2026 年 10 月 28 日, 台灣 的 虛擬 資產 服務 商 (VASP) 須向 金融 監督 管理 委員會 完成 洗錢 防制 登記,《虛擬 資產 服務 法》 已 公布 但 尚未 施行; 香港 由證監會 核發 交易 平台 牌照、 金管 局 核發 穩定 幣 發行 人 牌照; 新加坡 由 MAS 依 Payment Services Act 2019 核發 數位 支付 代幣 服務 牌照。 - 穩定
幣 發行: 香港 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須 取得 牌照; 台灣 《虛擬 資產 服務 法》 施行 後, 須經 金管 會 許可 並經 中央 銀行 同意; 新加坡 的 修法 仍在 諮詢 階段, 已於 2026 年 10 月 16 日 截止。 - 三地都對
業者 之間 的 虛擬 資產 移轉 適用 轉帳 規則 (Travel Rule), 需要 額外 提供 轉出 人 資訊 的 門檻 分別 是: 台灣 逾 新臺幣 3 萬元、 香港 8,000 港元 以上、 新加坡 逾 1,500 新加坡元。
截至
台灣、香港、新加坡的規定有什麼不同?
| 台灣 | 香港 | 新加坡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主管機關 | 金融 |
證監會 |
新加坡 |
| 交易、 |
依 |
中心 |
依 Payment Services Act 取得 DPT 服務 |
| 正在 |
《虛擬 |
虛擬 |
Payment Services Act 穩定 |
| 穩定 |
新法 |
自 |
2023 |
| 轉帳 |
逾 |
8,000 港元 |
逾 1,500 新加坡元 |
台灣現在怎麼管虛擬資產服務商?
目前
同日
- 申請
時須檢附 洗錢 防制 內部 控制 與 稽核 制度、 經 會計師 複核 的 檢查 表, 以及 實質 受益人 名冊 (第 5 條)。 - 完成
登記 後 6 個月 內須 開始 營業, 且須 加入 中華民國 虛擬 通貨 商業 同業公會, 才能 營業 (第 6 條)。 - 客戶
的 法定 貨幣 須 存放 於 存款 專戶, 並 交付 信託, 或與 銀行 簽約、 由 銀行 全額 承擔 業者 對 客戶 的 履約 責任 (第 11 條)。 - 交易
平台 須 訂定 上下 架 審查 標準, 項目 包括 白皮書 內容、 發行 人 背景、 洗錢 及資恐 風險 等 (第 19 條)。 - 先前
已 完成 法令 遵循 聲明 的 業者, 須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 申請、2025 年 9 月 30 日前 完成 登記, 否則 不得 繼續 營業 (第 30 條)。
《虛擬資產服務法》改了什麼? 什麼時候施行?
《虛擬
- 先
取得 :許可證 照 才能 營業 虛擬 資產 交換、 交易 平台、 移轉、 保管、 承銷、 借貸 等 業務, 須 分別 取得 金管 會 許可 (第 6、7 條)。 未經 許可 經營, 處 7 年 以下 有期徒刑, 得 併科 新臺幣 1 億元 以下 罰金 (第 48 條)。 - 境外
業者 :境外 虛擬 資產 服務 商在台 設立 分支 機構, 須經 金管 會 許可 並 發給 許可證 照 (第 7 條); 虛擬 資產 服務 商 原則 上以 股份 有限公司 為限 (第 9 條)。 - 客戶
資產 :分離 客戶 資產 須與 業者 自有 財產 分別 獨立, 業者 的 債權人 不得 請求, 破產 時 也不 屬於 破產 財團 (第 18 條)。 - 過渡期:
已 完成 洗錢 防制 登記 的 業者, 須在 本法 施行 後 12 個月 內 申請 許可、21 個月 內 取得 許可證 照, 必要 時可 延長 一次 3 個月 (第 55 條)。 - 適用
範圍 :有價證券、 依 其他 法令 發行 的 金融 資產, 以及 非 同質 化代幣 (NFT), 不 屬於 本法 所稱的 虛擬 資產 (第 3 條)。
在台灣、 香港、新加坡可以發行穩定幣嗎?
截至
- 香港:《穩定
幣 條例》自2025 年 起8 月 1日 施行。 在 香港 發行 法幣 穩定 幣, 或在 任何 地方 發行 與 港元 掛鉤 的 穩定 幣, 都須向 金管 局領牌。 依 金管 局的發牌 說明 ,實繳 股本 不得 少於 2,500 萬 港元, 儲備 資產 市值須 隨時 不 低於 流通 中 穩定 幣的 面值, 且 不得 支付 利息。 只有 持牌人、 銀行、 儲值 支付 工具 持牌人, 以及 證監會持 牌的 交易 平台 或第 1 類持牌法 團, 可以 向 公眾 銷售。 金管局登記冊列有 兩家 持牌人, 皆自 2026 年 4 月 10 日 生效。 - 台灣:《虛擬
資產 服務 法》 施行 後, 在 我國 發行 穩定 幣須向 金管 會 申請 許可, 金管 會 許可 前應經 中央 銀行 同意 (第 34 條)。 發行 人須 設置 十足 的 準備 資產, 存放 於 境內 金融 機構 並 交付 信託 (第 36 條); 須以 面額 發行 與 贖回, 且 不得 支付 任何 形式 的 利息 或 收益 (第 37 條)。 這些 規定 在 本法 施行 前都 還不 適用。 - 新加坡:MAS 在
2023 年 8 月 定案 單一 貨幣 穩定 幣 監管 框架, 並於2026 年 就 Payment Services Act 修法9 月 1日 草案 公開 諮詢。 草案 適用於 與 新加坡 元或 G10 貨幣 掛鉤 的 穩定 幣, 要求 以 面額 贖回 並 禁止 支付 利息。 諮詢 於 2026 年 10 月 16 日 截止,MAS 未 說明 立法 時程。
香港哪些虛擬資產業務需要牌照?
在
使用
新加坡哪些加密貨幣業務需要牌照?
在
兩項
- 2024
年 :4 月 4 日起 範圍 擴大 到代幣 保管、 移轉, 以及 不經 手 資金 或代幣的 撮合, 且 業者 須把 客戶 資產 分離 存放 於 信託 帳戶 (MAS,2024 年 )。4 月 2日 - 2025
年 :6 月 30 日起 在 新加坡、 只對 新加坡 境外 客戶 提供 代幣 服務 的 業者, 須依 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22 取得 牌照。MAS 表示 「原則 上 不會 核發 牌照」, 也沒有 過渡期 (MAS,2025 年 )。6 月 6日 服務 新加坡 客戶 的 業者, 仍 分別 適用 Payment Services Act、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 或 Financial Advisers Act; 只 涉及 功能 型 (utility) 與 治理 型代幣的 服務, 不在 新 制度 範圍內。
三地的轉帳規則(Travel Rule) 要求什麼?
三地都
| 每一 |
額外 |
|
|---|---|---|
| 台灣 | 轉出 |
逾 |
| 香港 | 姓名 |
8,000 港元 |
| 新加坡 | 姓名 |
逾 1,500 新加坡 |
台灣
從境外服務這三地的客戶, 要注意什麼?
從
- 台灣:
境外 業者 須先在台 辦理 公司 或分 公司 登記, 才能 申請 洗錢 防制 登記; 新法 施行 後, 須 設立 經 許可 的 分支 機構。 - 香港:
向 香港 投資 者 積極 推廣, 就須 取得 證監會 牌照。 - 新加坡:
設在 新加坡、 只 服務 境外 客戶 的 業者, 原則 上 拿不到 牌照。
所以,
常見問題
在台灣買賣加密貨幣合法嗎?
合法。
《虛擬資產服務法》什麼時候施行?
施行
香港持牌平台可以直接服務台灣或新加坡的客戶嗎?
不能
官方資料來源
- 全國
法規 law.moj.gov.tw資料庫: 虛擬 資產 服務 法 (2026 年 7 月 22 日 公布) - 全國
法規 law.moj.gov.tw資料庫: 洗錢 防制法 - 全國
法規 law.moj.gov.tw資料庫: 洗錢 防制 法 沿革 - 全國
法規 law.moj.gov.tw資料庫: 提供 虛擬 資產 服務 之 事業 或 人員 洗錢 防制 登記 辦法 - 全國
法規 law.moj.gov.tw資料庫: 提供 虛擬 資產 服務 之 事業 或 人員 防制 洗錢 及 打擊 資恐 辦法 - 金融
監督 www.fsc.gov.tw管理 委員會: 修正 發布 防制 洗錢 及 打擊 資恐 辦法, 推動 Travel Rule(2026 年 10 月 20 日 新聞稿) - 香港
證券 www.sfc.hk及 期貨 事務 監察 委員會: 虛擬 資產 交易 平台 營運者 - 香港
證券 www.sfc.hk及 期貨 事務 監察 委員會: 虛擬 資產 交易 平台 名單 - 香港
證券 www.sfc.hk及 期貨 事務 監察 委員會: 打擊 洗錢 及 恐怖 分子 資金 籌集 指引 (2023 年 6 月 1 日版) 第 12 章 - 香港
特區 www.info.gov.hk政府: 虛擬 資產 交易 及 託管 服務 立法 建議 諮詢 總結 (2025 年 12 月 24日) - 香港
特區 www.info.gov.hk政府: 立法 會第 十一 題: 穩定 幣的 管理 (2026 年 6 月 24日) - 香港
金融 www.hkma.gov.hk管理局: 穩定 幣 發行 人 監管 制度 - 香港
金融 www.hkma.gov.hk管理局: 持牌 穩定 幣 發行 人 登記冊 - 香港
金融 www.hkma.gov.hk管理局: 穩定 幣 發行 人 發牌 說明 - 新加坡
金融 www.mas.gov.sg管理局 (MAS): 支付 服務 業者 牌照 指引 PS-G01(2025 年 10 月 8日) - 新加坡
金融 www.mas.gov.sg管理局 (MAS): 擴大 受 規範 支付 服務 範圍 (2024 年 4 月 2日) - 新加坡
金融 www.mas.gov.sg管理局 (MAS): 數位 代幣 服務 提供 者 監管 說明 (2025 年 6 月 6日) - 新加坡
金融 www.mas.gov.sg管理局 (MAS): 數位 代幣 服務 提供 者 牌照 指引 (2025 年 6 月 30 日 生效) - 新加坡
金融 www.mas.gov.sg管理局 (MAS): 穩定 幣 監管 修法 諮詢 (2026 年 9 月 1日) - 新加坡
金融 www.mas.gov.sg管理局 (MAS):Notice PSN02(數位 支付 代幣 服務 防制 洗錢),2025 年 6 月 30 日 修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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